咖啡 FAQ

包裝上只寫 2027.03,是 3 月 1 日還是 31 日到期?有效日期只標年月算到月底,過期還在賣罰 6 萬元起

faqs.tw 編輯整理#咖啡#咖啡豆#星巴克#食品安全
目錄
  1. 只標年月的,算到那個月最後一天
  2. 店家什麼情況違規
  3. 過了日期還能不能吃
  4. 不適用的情況
  5. 實際該怎麼做

站上有幾篇問到日期的舊文:2011 年有人收到朋友送的 VIA 即溶咖啡,包裝寫「2 FEB 2011」,問過了還能不能喝;2016 年有人買的巧克力棉花糖餅乾隔天就過期,覺得店員該提醒;更早在 2009 年,也有人在星巴克買到明天到期的蛋糕和只剩 14 天的餅乾。日期怎麼讀、什麼情況店家違規,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和施行細則都寫得很具體。

只標年月的,算到那個月最後一天

施行細則第 13 條:有效日期要印在容器或外包裝上,依習慣能辨明的方式標明年月日;保存期限在 3 個月以上的,可以只標年月,以當月的最後一天為終止日。下表的月底日期用 Python 的 calendar 模組核對過:

包裝上印的 最後一天
2027.03.15 2027 年 3 月 15 日
2027.03 2027 年 3 月 31 日
2027.04 2027 年 4 月 30 日
2027.02 2027 年 2 月 28 日
2028.02 2028 年 2 月 29 日(閏年)

所以只印「2027.03」的咖啡粉,不是 3 月 1 日就到期。反過來說,保存期限不到 3 個月的產品,例如短效期的手工餅乾、蛋糕,要標到日。

施行細則第 19 條另外規定,標示字體長寬各不得小於 2 毫米;最大表面積不足 80 平方公分的小包裝,其他項目可以印小一點,但品名、廠商名稱和有效日期不在放寬範圍內。進口的產品要加上中文標示才能輸入;需要改裝、分裝的,要在販賣前完成中文標示。

店家什麼情況違規

情況 條文 罰則
過期商品還在賣、擺在架上或當贈品 第 15 條第 1 項第 8 款 第 44 條:6 萬~2 億元,查獲品沒入銷毀(第 52 條)
包裝沒標有效日期 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 第 47 條:3 萬~300 萬元,限期回收改正,改正前不得販賣
明天才到期,今天照賣 第 15 條只禁止「逾有效日期」 不違規
現場調製的咖啡、手搖飲 第 22 條是包裝食品的標示 不適用這張表

第 15 條第 1 項列的行為不只販賣,還包括貯存、作為贈品、公開陳列,所以「過期的放在架上但沒賣出去」也算。第 44 條的罰鍰範圍很大,實際罰多少依中央主管機關訂的裁罰標準,本文沒有查證。

2016 年那篇餅乾、2009 年那篇蛋糕,商品在購買當下都還沒過期,依第 15 條不算違規;法規也沒有要求店員主動告知日期。至於店家自己規定到期前幾天下架,是各家的內部作法,法規沒有寫。

過了日期還能不能吃

法規管的是業者能不能賣,沒有規定消費者過了有效日期能不能吃。2011 年那包 VIA、2015 年有人在巴里島買回來放了 2~3 年的咖啡豆,能不能喝,本文不下結論;有疑慮就不要吃。站上 2016 年過期沒開封的咖啡粉,回覆多半建議拿去當除臭、堆肥,也是一種處理方式。

不適用的情況

  • 現場調製的飲料:拿鐵、手搖飲沒有包裝上的有效日期,放多久會壞要看衛生規範的溫度與時間,見本站外帶拿鐵放多久會壞
  • 出國自己買回來的咖啡豆:標示與販賣的罰則針對食品業者(第 3 條第 7 款:從事製造、加工、包裝、販賣、輸入等的業者);自己在國外買、自己喝的,沒有適用的對象
  • 化粧品、保養品:適用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,開封後期限另有規定,見 beauty 站的保養品保存期限
  • 竄改有效日期:是否另外構成第 15 條其他款或刑事責任,條文沒有直接寫「竄改日期」,本文不下結論
  • 飲料的糖量、熱量標示:屬另一份公告,見本站飲料總糖量標示

實際該怎麼做

  1. 買短效期的蛋糕、餅乾,結帳前看有效日期;只印年月的,記得是算到那個月最後一天
  2. 收到別人送的進口咖啡、零食,先找中文標示上的有效日期
  3. 買到已經過期的商品,保留發票和包裝照片,回店家處理
  4. 發現店家架上有過期品,或包裝沒有有效日期,向縣市衛生局檢舉,附上照片、店名、地址和日期

常見問題

有效日期只寫年月,例如 2027.03,最後一天是哪天?

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:保存期限在 3 個月以上的,有效日期得僅標明年月,並以當月之末日為終止日。2027.03 就是到 2027 年 3 月 31 日;2027.02 到 2 月 28 日,2028.02 因為閏年到 2 月 29 日。

店家賣過期的咖啡粉、餅乾,罰多少?

食安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8 款:逾有效日期的食品不得販賣、貯存、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。違反的依第 44 條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2 億元以下罰鍰,情節重大可命歇業、停業;第 52 條另規定查獲的產品沒入銷毀。

買到隔天就到期的蛋糕或餅乾,店家違規嗎?

不違規。第 15 條禁止的是「逾有效日期」,還沒過期的商品可以賣,法規沒有要求店家提前幾天下架或主動提醒。買短效期商品,結帳前自己看日期。

包裝上沒有寫有效日期,可以檢舉嗎?

可以。食安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包裝食品要標示有效日期,違反的依第 47 條處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,第 52 條要求限期回收改正、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。向縣市衛生局檢舉,第 43 條規定檢舉人身分要保密並得獎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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