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飲料店的糖量怎麼看?連鎖店每杯都要標總糖量與總熱量,1 顆方糖以 5 公克計;果汁含量未達 10% 不能叫「果汁」

faqs.tw 編輯整理#咖啡#星巴克#食品安全
目錄
  1. 哪些店要標、標什麼
  2. 在哪裡看
  3. 用方糖數對照每天的量
  4. 沒標或標錯
  5. 不適用的情況
  6. 實際該怎麼做

站上 2008 年有人問哪一種星冰樂比較不甜,也有人問咖啡店的柳橙汁是不是現打的;2009 年有人問抹茶拿鐵的抹茶粉本身有沒有甜。當時只能問店員或憑經驗猜,現在連鎖店的每杯飲料都要標出總糖量。

規定的全名是「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」,衛福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5 條第 2 項公告,現行版本 111 年 6 月 7 日修正、112 年 1 月 1 日生效。

哪些店要標、標什麼

項目 規定
適用對象 具稅籍登記的連鎖飲料業、連鎖便利商店業、連鎖速食業(第 2 點)
什麼算連鎖 公司或商業登記使用相同名義,或經加盟、授權使用相同名義(第 3 點)
總糖量、總熱量 每杯都要標;可用最高值並加註「最高值」(第 4 點第 1 項)
方糖換算 總糖量可換算方糖數,每顆 5 公克(第 4 點第 2 項)
咖啡因 含咖啡因的飲料標總咖啡因最高值,或用紅黃綠標示(第 4 點第 3 項)
茶 用茶葉、茶粉、茶湯調製的要標茶葉原產地;只用茶香料的品名要標「○○風味」或「○○口味」(第 5 點第 1 款)
咖啡 標示咖啡原料的原產地,混合多國依含量由高到低(第 5 點第 2 款)
果汁 果蔬汁含量 10% 以上才能叫「○○汁」;未達 10% 叫「○○飲料」;沒有果蔬汁叫「○○風味」(第 5 點第 3 款)

咖啡因的紅黃綠怎麼看,見本站的超商咖啡紅黃綠標示。

在哪裡看

第 6 點:標示要用中文,可以是卡片、菜單註記、標籤、標示牌或 QR Code,擇一即可。印在菜單或標籤上的字,長寬各不得小於 0.2 公分;其他形式(例如牆上的標示牌)長寬各不得小於 1 公分。第 7 點:用 QR Code 的,要在旁邊註明「掃描此處可獲得標示資訊」,而且現場要放一台可以讀碼的行動裝置,沒帶手機也能查。

用方糖數對照每天的量

WHO 的「Healthy diet」說明(2026 年 1 月版)建議,游離糖每天少於總熱量的 10%;以每天 2,000 大卡的成人計,約 50 公克。降到 5% 以下(約 25 公克)可能有額外的健康好處。用標示規定的每顆 5 公克換算:

標示總糖量 方糖數 占每日 50 公克
15 公克 3 顆 30%
25 公克 5 顆 50%
40 公克 8 顆 80%
50 公克 10 顆 100%
60 公克 12 顆 120%

要注意兩者的定義不完全一樣:標示的「總糖量」是整杯飲料的糖;WHO 說的「游離糖」是添加的糖,加上蜂蜜、糖漿、果汁裡天然的糖。鮮奶本身的糖算在總糖量裡,但不在 WHO 的游離糖定義中,所以用總糖量去對照 50 公克,算出來會偏保守。

沒標或標錯

情況 罰則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
未依標示規定標示 3 萬~300 萬元 第 25 條第 2 項、第 47 條第 10 款
標示不實、誇張或易生誤解 4 萬~400 萬元 第 28 條第 1 項、第 45 條第 1 項

不適用的情況

  • 非連鎖的個人飲料店、咖啡館:不在第 2、3 點的範圍,沒有標示義務
  • 瓶裝、罐裝等包裝飲料: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2 條標示營養標示,不是這份規定
  • 「半糖」「微糖」各是多少:標示規定沒有定義甜度名稱,每家店不同,只能看該品項標示的總糖量
  • 代糖飲料:標示規定只要求總糖量;WHO 同一份說明建議減糖不要靠非糖甜味劑(例如阿斯巴甜、蔗糖素、甜菊)
  • 每個人的建議量:50 公克是以每天 2,000 大卡估算,熱量需求不同的人比例也不同,有血糖問題請問醫師或營養師

實際該怎麼做

  1. 點餐前先找菜單、櫃台標示牌或 QR Code 上的總糖量
  2. 標示加註「最高值」的,是這個品項可能的最高糖量,選低甜度時實際會比較少
  3. 用「總糖量 ÷ 5」換成方糖數,一天的飲料加起來對照 10 顆
  4. 品名寫「○○風味」,代表沒有用茶葉或果汁,只用香料調味
  5. 連鎖店完全沒有標示,可以向店家所在地的縣市衛生局反映

常見問題

飲料店一定要標示糖量嗎?

具稅籍登記的連鎖飲料業、連鎖便利商店業與連鎖速食業要標。依衛福部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第 4 點,現場調製飲料應標示該杯的總糖量及總熱量,也可以用最高值表示並加註「最高值」。非連鎖的個人飲料店不在規定範圍內。

標示上的方糖 1 顆是多少糖?

標示規定第 4 點第 2 項:總糖量可以換算方糖數標示,每顆方糖以 5 公克計。所以標示 8 顆方糖就是 40 公克糖;WHO 建議每天游離糖少於總熱量 10%,以每天 2,000 大卡計約 50 公克,等於 10 顆方糖。

品名叫「柳橙汁」,一定是純果汁嗎?

不一定。標示規定第 5 點第 3 款:果蔬汁含量達 10% 以上才能以「○○汁」為品名;未達 10% 要標「○○飲料」或等同意義字樣;完全沒有果蔬汁的要標「○○風味」或「○○口味」。

連鎖飲料店沒標糖量會被罰嗎?

標示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5 條第 2 項公告,違反依第 47 條第 10 款處 3 萬~300 萬元罰鍰。標示內容不實,依第 28 條第 1 項與第 45 條處 4 萬~400 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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