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板規3.3之修正討論 - 咖啡討論

Table of Contents

為免APLONG事件失焦,另開主題,讓板友們充份討論並集思廣益,
修正出更安全的交易環境,以下先貼出目前板規3.3的規定

3.3 為提高買賣安全性,張貼各類特殊活動、合購及買賣文,須符合下列資格。
登入次數180次,有效文章20篇,無劣文者及在本板有效文章數三篇以上者。
違規視情節處以刪文、警告或咖啡渣禁言,多次違規者,列本板不歡迎名單。

請板友們討論建議,讓我和小紅能夠做為未來修正時的參考,謝謝。

--

All Comments

Sandy avatarSandy2013-05-16
假如是面交的話,因為比較安全,應該可以降低門檻吧?
Ethan avatarEthan2013-05-19
樓上建議真棒
Kristin avatarKristin2013-05-21
多個報黑、還有主購必須給團員聯絡資料
合購成團後不得自刪
Yedda avatarYedda2013-05-26
可以團購先給板主審過,並留基本資料給板主
Jake avatarJake2013-05-29
類似歐舍的小合購可以放寬吧,很多都是揪團先付錢後再面交的
Puput avatarPuput2013-05-29
少打一個字,揪團的人先付錢,等豆子到才面交給合購的
Liam avatarLiam2013-06-02
即使符合這些規則的鄉民,就不會騙人,社會不是這樣走了
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3-06-04
話說,有效文章限制數似乎和站方當初廢止該項條件限制
的立場有矛盾,或許可以再討論看看?
William avatarWilliam2013-06-08
天啊,我有效才17篇,本版才一篇,我只是習慣回文而已XD
Rae avatarRae2013-06-11
有效文章67,本版是0,都是回文居多耶,想賣掉我的兩
Edith avatarEdith2013-06-15
芯一爐說><