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咖啡之賠償 - 星巴克討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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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覺得

或許是因為賠償談不攏才會現在才爆出這件事

畢竟這是10月發生的事情

在美國的話應該不只賠償三百萬吧

就像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說的

「國內「消費人權」長期遭受漠視,

在國外像這樣的案例法官都會以企業的營業額,

加上「處罰意味」判鉅額罰金,

目的就是警惕業者要注重消費人權。」

擷取自12/11中廣新聞網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1211/1/1azxj.html



如果這件事情上告到美國總公司

不知道台灣小巴會不會變成美國直營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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懂得珍愛對方的一切
懂得包容對方的缺點

這樣才不會出現童話故事的假象
幸福快樂的生活才不會出現短暫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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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Quanna avatarQuanna2008-12-15
覺得不太可能,不過變成美國直營好像也不賴XD
Quanna avatarQuanna2008-12-18
不可能
Donna avatarDonna2008-12-21
不可能...統一的代理權有簽約吧XD
Charlie avatarCharlie2008-12-24
而且美國那邊最近也很慘啊
Rae avatarRae2008-12-28
sigh...
Xanthe avatarXanthe2008-12-29
賠償跟罰金是兩回事 要求三百萬是想錢想瘋了吧
Harry avatarHarry2008-12-31
三百萬真的太誇張,他身體安然無恙呀!
Ophelia avatarOphelia2009-01-04
樓上,然道要等他掛了再拿來包白包?
Thomas avatarThomas2009-01-07
三百萬也包含了希望星巴克能認真警惕的意思吧
Andrew avatarAndrew2009-01-10
那如果換成要求1000萬做公益來警惕呢?支付苦主所醫療費用
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09-01-12
捐給慈善機構吧!
Lydia avatarLydia2009-01-15
其實300萬還好~~美國這種賠償都上億台幣的!!
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9-01-19
但不要用金錢方式給與苦主
Olive avatarOlive2009-01-19
要看苦主PO上PTT和Mobile01的訴求吧!
為了錢?還是為了替廣大的消費者伸張正義呢?
Elvira avatarElvira2009-01-24
如果是為了身體精神的損失應該不需要這麼多錢!
為了消費者做公益,再多不嫌少!
Doris avatarDoris2009-01-28
以星巴克這種營業規模,三百萬算少了吧!
Enid avatarEnid2009-01-31
反正不是自己喝的,都一副事主很愛錢的嘴臉
Jacob avatarJacob2009-02-02
星巴克有一套,把焦點轉成事主很愛錢的樣子了~
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09-02-03
意思是樓上也有喝過嘛?不然你也是覺得事主愛錢囉?
Elma avatarElma2009-02-04
既然他已經像衛生局提出檢舉 那接下來就有待客觀的第三方
做出判決
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09-02-08
3百萬並不多 這是他的權利 也能給星巴克一個警惕 而不是
Oscar avatarOscar2009-02-12
出了事就想隨便打發消費者 何況法官之後還會斟酌
Olivia avatarOlivia2009-02-16
說真的,這種案子在美國真的會賠很多!
Bethany avatarBethany2009-02-16
在美國絕對不止這樣,這是消費者權益,重罰也是希望業者
Aaliyah avatarAaliyah2009-02-20
能更警惕和小心啊,不要覺得說出事了包個幾千就打發
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9-02-24
說真的 在裡是台灣 不是美國
Hedwig avatarHedwig2009-03-01
說實在 台灣人命輕如鴻毛 美國人命重若泰山
Sandy avatarSandy2009-03-05
就因為大家一直都覺得「台灣跟美國不一樣」才會縱容大企
業踐踏消費者權益,如果今天真的判賠300萬,也未嘗不是一
Oscar avatarOscar2009-03-09
件好事,代表台灣開始有保障消費者權益的自覺
Hardy avatarHardy2009-03-10
但是如果連消費者自己都這麼委屈自己,那也只能繼續被企
業吃的死死的
Annie avatarAnnie2009-03-11
而且我不懂為什麼要捐給慈善機構?是有那個慈善機構跳出
George avatarGeorge2009-03-15
來譴責星巴克嗎??賠償金給受害者不是天經地義的嗎?
David avatarDavid2009-03-19
其實若不是一開始經理的無誠意處理,我想事情也不會鬧這
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09-03-20
麼大,我想原po原本只是想看到它們有正視這件事情的態度
Tracy avatarTracy2009-03-22
如果經理一開始不是只拿三張券就想打發了事的話,原po也
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09-03-25
不會訴諸媒體吧!何況毒咖啡真的是很大的疏失阿
Jacky avatarJacky2009-03-26
三百萬本來就不算多 星巴克是營利事業 本來就該賠多點
Hedy avatarHedy2009-03-29
一開始不是就有去陪看醫生
Emily avatarEmily2009-03-30
總是會看到"這裡是台灣,而不是xx"權益要懂得爭取,如果
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09-04-04
連自己都要漠視的話,企業更不可能會重視,因為這裡是
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09-04-08
"台灣"出錯了隨便賠一賠啦,台灣人很好說話的!?
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09-04-10
覺得不太可能,不過變成美國直營好像也不賴XD +1
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09-04-12
就是因為有不少像這篇作者媽媽那樣的消費者,所以台灣的消費
者人權才會一直被漠視啊
Jacky avatarJacky2009-04-15
小蝦米對抗大鯨魚~ 但一定要給星巴克警惕....
Michael avatarMichael2009-04-18
並不是說這300萬一定得捐出來~主要是給店家個警惕吧
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09-04-21
參考一下!謝謝! http://www.94istudy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