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://www.starbucks.com.tw/stores/allevent/stores_allevent_20110101.jsp
自2011/1/1~2011/12/31止,凡持ibon任一時間發售之ibon票券「存根聯」至全台星巴克
門市點購任兩杯咖啡,其中一杯由星巴克招待。
果汁、罐裝水除外/以價低者為折抵品項/行銷優惠活動不合併使用
備註:
1.部分ibon票券『存根聯』因特定廠商會做回收,因此開放顧客持ibon票券『收執聯』
享活動優惠。
2.上列票券會在收執聯加註【持本聯享有星巴克優惠】,與存根聯加註【本聯不能享有
星巴克優惠】文字。
3.除上列說明之ibon票券可享活動優惠外,其他如ibon購票證明(小白單)或ibon購票
信封,恕無法享有優惠。
恁老師補充一下:
1.存根聯就是ibon左邊、大張的。
2.上面備註1的意思應該是說,如果特定廠商會回收左邊那張,那你在7-11拿到的ibon
票券,左邊會印【本聯不能享有星巴克優惠】,右邊會印【持本聯享有星巴克優惠】,
因為左邊那張會回收,所以這時只能拿右邊那張去星巴克買一送一。
看樣子蠻清楚的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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