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家後才發現期限只到11月
我覺得這種做法真的很糟糕
購買時沒注意保存期限是我疏忽
但星巴克難道沒有義務預先告知消費者? 再由消費者決定要不要選購?
我不管是參加同事或朋友任何團購活動 各廠商表格上都會清楚註明 哪個項目是即期品
就連只剩一年的東西都會特別標示了 更何況這只剩四個月?
這是我要託親友帶出國給媽媽的 朋友九月才回去當地
媽媽拿到時不就只剩三個月期限?
如果是出清庫存 就請直接講明
其他品牌即期品本來就都會做特價出清
而不是像星巴克以"VIA雙星禮盒"特惠吸引消費者購買
--
我覺得這種做法真的很糟糕
購買時沒注意保存期限是我疏忽
但星巴克難道沒有義務預先告知消費者? 再由消費者決定要不要選購?
我不管是參加同事或朋友任何團購活動 各廠商表格上都會清楚註明 哪個項目是即期品
就連只剩一年的東西都會特別標示了 更何況這只剩四個月?
這是我要託親友帶出國給媽媽的 朋友九月才回去當地
媽媽拿到時不就只剩三個月期限?
如果是出清庫存 就請直接講明
其他品牌即期品本來就都會做特價出清
而不是像星巴克以"VIA雙星禮盒"特惠吸引消費者購買
--
All Comments